团团观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
九、慢性门诊特殊病种有哪些?如何申报?补偿标准是多少?
目前,我州将治疗包虫病、高血压(
、
级)、糖尿病、精神病(稳定期)、肝硬化、脑血管意外后遗症、慢性病毒性肝炎、帕金森病、心脏病(含肺心病、高心病、风心病、冠心病)、类风湿性关节炎、冠心病心脏介入治疗术后抗血小板聚集等11种疾病纳入了慢性门诊特殊病种。
参保城乡居民患慢性门诊特殊疾病,本人凭县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病历资料或病情检验报告申请,交所在县医保经办机构认定后,列为慢性门诊特殊疾病补偿对象。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医疗费用元以上部分,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照选择第一档筹资标准缴费的按50%报销标准纳入基金支付范围,一个结算年度内最高报销限额为0元;按照选择第二档筹资标准缴费的按50%的报销标准纳入基金支付范围,一个结算年度内最高报销限额为元。
十、哪些疾病属于重大疾病补偿范围?补偿标准是多少?
我州将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耐多药肺结核、重度精神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
型糖尿病、甲亢病、唇腭裂、艾滋病机会感染重大疾病、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器官移植术后的抗免疫排斥药物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慢性肾功能不全、肾病综合症、血友病、地中海贫血、肝豆状核变性、普拉德威利综合症、生长激素缺乏症、湿性年龄相关性黄斑变性、干燥综合症、强直性脊柱炎、天疱疮、系统性硬皮病、系统性硬化症、骨髓增生性疾病等28种疾病纳入了城乡居民重大疾病保障范围,其中肿瘤病人的补充放(化)疗包括所有癌症病种。参保城乡居民患有上述重大疾病(含临床罕见疾病)经申报认定,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符合政策范围内的住院和门诊医疗费用,选择第一档筹资标准缴费的,在对应医疗机构报销比例的基础上增加5%,选择的第二档筹资标准缴费的增加10%。最低报销比例不低于70%,最高报销比例不超过95%。
十一、什么是住院补偿起付标准(门槛费)?我州标准是多少?
起付标准(门槛费)是指参保人员每次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纳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住院医疗费统筹基金补偿范围的起点金额。也就是说,参保人员每次住院的医疗费在扣除自费部分以后,在起付标准(门槛费)以上的部分可以纳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住院统筹基金补偿范围。我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起付标准(门槛费)为: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卫生院如州内各乡(镇)卫生院等)起付标准50元;医院(医院等)起付标准;医院医院(医院、医院)起付标准元;医院(如、省医院等)起付标准元。
十二、住院医疗补偿比例是多少?
在一个参保年度内,选择第一档筹资标准缴费的,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卫生院)支付比例为85%;医院支付比例为75%;医院医院支付比例为70%;医院支付比例为60%;选择第二档筹资标准缴费的,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卫生院)支付比例为90%;医院支付比例为80%;医院医院支付比例为75%;医院支付比例为65%。未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卫生院)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支付比例按照对应缴费档次医院支付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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