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调整四类药销售,河北率先放开
“四类药”销售,迎来重大调整,多地陆续发文,药店销售“四类药”不再实行实名登记。
“四类药”销售不再实名登记河北打响“第一枪”
12月2日,河北及北京部分药店销售“四类药”,即退烧、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类药品的要求出现重要调整——购药人员不再需要实名登记信息。
疫情3年,多地陆续要求零售药店实名登记销售四类药。目前,其它多数地区,如四川巴中、九寨沟、甘肃庆阳、山东济南、河南洛阳、天津、江苏阜宁、青海西宁等地,“四类药”销售依然采取实名登记制。
但相较此前多地禁售四类药,药店人士表示:“终于看到曙光了。”
(图源:某药店工作人员)
河北省医药商业协会秘书长白健立说,据了解,省防控办要下文,得到省政府同意,相关部门,口头通知药房执行。
其补充道,目前各地区已经开始执行,药店销售“四类药”,不需要登记,也不需要上传资料。
一份内部文件显示:“各级工信、商务、药品监管等部门要全力保障防疫药械充足供应和质量安全,方便群众随时购药,从即日起,所有零售药店暂停实施‘四类药品‘、感冒类药品和抗原检测试剂销售信息登记制度”。
“四类药”销售受限药店经营“被困”
自年1月20日,国家卫健委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定为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后,各地疫情筛查、防控工作开始。
其中,浙江、广东等地是实施发热、咳嗽药品登记销售措施最早的一批省份,不过并未要求下架禁售。
年,多地流调信息显示,确诊病例曾经有过零售药店购买退热止咳等药品轨迹,一时间药品零售也成了“高危行业”。
比如,年10月,北京一药房对购买退热、止咳、感冒、咽痛咽干类药品的购买者,未进行药品销售信息实名登记、测温,造成新冠疫情传播危险,被刑事立案侦查。
之后,部分地区在发生本地疫情后要求全面禁售“四类药”,药店下架封存。
今年2月,广西百色疫情期间,一位连锁药店分店老板曾表示,接到“四类药”下架通知后,自己冒雨赶往药店,连夜下架近三千种药品,包括感冒、发热、抗生素等药品,甚至板蓝根、金银花、暖宫贴都必须按“管控目录”逐一下架。
有业内人士表示,暖宫贴、布洛芬一类虽然针对四类药的相关适应症,但是购买这些产品的大多不是感冒、发热患者,四类药禁售难免对一些产品出现了“错杀”。
疫情三年,部分地区对“四类药”管控收紧。
从要求登记销售到多地相继下发禁售“四类药”明文规定。药店人士表示,必须严格执行,否则将面临停业整顿。
禁售“四类药”直接造成的客流量减少,不容小觑。与此同时,因为停售造成的库存压力,近效期商品、失效药品的损失明显。
河北某连锁药店负责人说,这一举措对药店影响很大,“最严重时,好多货都放过期了。”
从年第一季度到年第四季度,“四类药”在近三年内经历了登记销售、停售下架、凭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销售等等管控措施,零售药店在理解并支持防疫工作的同时,也希望各地能科学防控,避免政策落地时“一刀切”。
关于“四类药”销售,多地也曾做出一些“迂回”举措,动态调整。
今年5月5日,安徽芜湖表示,结合当地疫情防控形势,即日起全市药店恢复四类药线上线下销售;5月6日,江苏苏州、张家港、昆山等市宣布恢复线下四类药销售……
今年4月,一位小型连锁药店负责人向赛柏蓝-药店经理人透露,当地全城“静默”期间,其负责的20家门店中有18家都暂停了营业,关店期间,药师和店员无法获得任何绩效、奖金,到手薪资至少减少了60%。
再加上营业期间禁售四类药,很多小药店的生存境遇无疑是雪上加霜。
该负责人表示,政策变化后,药店“不管是销量还是毛利,都有提升”。
今年11月11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大“一刀切”、层层加码问题整治力度。
目前,随着部分地区疫情防控政策调整,零售药店的销售终于迎来回暖的信号,据多家媒体消息,广州调整疫情管控政策后,抗病毒类药品、防疫类、抗原试剂盒需求井喷,多款产品在药店已经“脱销”。此前石家庄宣布调整疫情防控政策,也引发了零售药店销售的升温,连花清瘟、板蓝根等产品均走势良好,经过几年对疫情防控政策的配合,药店也许终于将迎来生存转机。
河北及北京部分地区率先恢复“四类药”正常销售,也给零售药店以及其它期待恢复常态化工作的行业带来希望。
各地政策、目录有差异,附部分地区“四类药”目录参考,具体以当地最新通知为准:
①内蒙古赤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四类”药品指导目录
②江苏连云港市“四类药品”指导目录(年3月)
③山东烟台疫情防控期间“四类药品”指导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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