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12
青政办〔〕48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青海省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整合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年7月5日青海省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整合实施方案
为加快构建全省统一联动、便捷高效、保障有力的政务服务热线体系,打造便民利民、高效服务的民生热线“总客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地方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的指导意见》(国办发〔〕53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国务院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一个号码服务企业和群众为目标,不断畅通政民互动渠道,优化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实现“一号对外”“一平台服务”,全面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和水平,为建设服务型政府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以省级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为基础,归并整合省级部门各类非紧急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规范各地区政务服务热线平台,形成一号接通、多线联动、平台互通、标准化运营、高效协同管理的一体化便民服务热线体系,实现青海省“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以下简称热线)一号对外,语音呼叫号码为“”,提供“7×24小时”全天候人工服务,更快、更准、更实地解决、处理企业和群众的合理诉求。
二、主要任务
(一)分级分类整合政务服务热线。按照“大平台对接,小平台整合”和“先电话转接,后系统对接”方式,分级分类整合省直有关部门各类非紧急类政务服务热线(见附件)。
1.整体并入。将话务量少、社会知晓度低、无专门话务系统的15条省直部门非紧急类政务服务热线整体并入热线平台。整合后,原号码不再保留,话务座席统一归并到省级热线,由热线平台统一受理公众诉求。相关热线主管部门根据热线知识库模板,整理好本级热线服务知识库,统一移交至热线平台系统。
2.双号并行。将专业性强、话务量大、社会知晓度高的(消费者投诉服务热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热线)、(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热线)、(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农业系统公益服务热线)、(住房公积金热线)、(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电话)、(返贫监测帮扶业务咨询办理电话)、(公共卫生服务热线)等9条部门非紧急类政务服务热线按照双号并行方式进行融合,保留号码,暂时保留话务座席,并与热线建立电话转接机制,按照热线管理标准提供服务,接受热线对话务数据和工单数据的统一监管。
3.设分中心。将实行垂直管理的国务院部门在地方设立的(邮政申诉受理电话)、(烟草市场举报电话)、(纳税服务热线)、(海关服务热线)、(移民咨询服务热线)5条政务服务热线以分中心方式保留号码和座席,提供“7×24小时”人工服务,与热线建立电话转接和工单流转机制,共建共享知识库,相关数据实时向热线平台归集,实现分中心热线与热线转办业务数据的互联互通。热线根据知识库解答一般性咨询,相对专业性问题和需由部门办理的事项以电话转接、派发工单等方式,转至分中心承接办理,并纳入热线考核督办工作体系和跨部门协调机制。
(二)建立一体化热线体系。以省级热线平台为基础,形成以省级热线平台为统筹协调中心,市州热线为接听主力,部门政务服务热线为专业补充,省、市州、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办理的一体化热线工作体系。
1.升级省级热线平台。升级扩容省级热线平台系统,满足五级业务处理,实现省级热线平台与市州和同级部门热线一键互转、全省联动,各热线之间话务数据、工单数据、业务数据、知识库数据交互共享。明确平台对接数据接口标准,构建数据汇聚管理平台,增强大数据分析和研判效能,共建共享数据分析成果,实时推送研判决策数据信息。积极运用信息化技术,拓展语音识别、自助服务、智能化应用等,不断丰富受理渠道和服务方式。开通热线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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