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一老龄办原主任一审获刑10年丨内蒙

  通过冒领伤残抚恤金、带病退伍军人抚恤金,冒领高龄津贴及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等方式,8年间,土右旗老龄办原主任王某贪污24万余元,期间,还通过和下级乡镇工作人员串通,共同作案。

  6月15日,记者在土右旗人民检察院了解到,由土右旗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并提起公诉的土右旗老龄办原主任王某犯贪污罪一案,土右旗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10年。

  冒领伤残抚恤金、带病退伍抚恤金

  年,王某负责伤残证换证工作,他套用了一名已经死亡的成姓军人伤残登记表,通过涂改姓名、年龄、入伍年月、现住所等信息,给自己办理了六级因公伤残军人证,并开始领取伤残军人抚恤金,自年到案发一共领取伤残抚恤金9万余元。

  年,又利用其负责优抚工作登记伤残军人及补贴发放工作的便利,王某将已死亡的伤残军人、带病退伍军人继续报到旗财政局发放补贴,5年间,王某领取该两名已死亡的军人抚恤金近10万元。

  冒领高龄津贴及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年,王某主要负责80周岁以上高龄补贴的审核办理工作,他将已经死亡的11位老人以及1位未死亡、年龄不够的杨某的身份等信息,报到旗财政局后,冒领了以上12个人的高龄补贴款元;同时,还冒领了以上12个人当中部分人的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元。

  此外,王某还为其不符合条件的亲属通过造假的方式办理了年和年的高龄补贴申请手续,由其自己审批后领取了高龄补贴款元,以上三项费用合计金额元。

  勾结其他工作人员共同作案

  除了自己冒领各项优抚资金贪污外,王某还勾结在土右旗将军尧镇党政综合办公室工作的张某,和在土右旗将军尧镇民政办从事民政、五保、救灾、大病救助、高龄补贴微机录入工作的张某某共同作案,通过涂改身份证号等方式,虚报冒领高龄补贴款元。

  案发后,三被告人向检察院退赃共计26万余元。

  近日,土右旗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王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被告人张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被告人张某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3人违法所得元,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②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包崇明决定逮捕

来源:新华网时间:-06-16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消息,日前,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对赤峰市委副书记包崇明(副厅级)决定逮捕。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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